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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测绘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拟将再次修订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网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浏览次数: 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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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十周年座谈会上,徐德明发言(人民网记者赵竹青摄)
    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赵竹青)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颁布实施以来已有十个年头。国土资源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司法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汇聚一堂,就十年来测绘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座谈。
    记者在会上获悉,为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考虑再次修订《测绘法》,已将其列为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调研论证类项目。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的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说。他充分肯定了十年来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仍存在的诸多不足,如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装备技术及应用水平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少核心技术等。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徐德明坦承,贯彻实施测绘法的过程中确实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地方基础测绘经费难以落实、核心技术落后、法制建设滞后、监管能力差等。
    “相对于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空前的繁荣和活跃,各级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徐德明举例说,为避免重复测绘,《测绘法》规定了立项征求意见制度,由于缺少可操作性的细化规定导致该制度至今尚未落实。
    “加快推进《测绘法》修订工作已迫在眉睫。”徐德明表示,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将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立法和制度建设,同时,还将加大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