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行业信息 >

我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网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浏览次数: 10131

打印

  本报讯 (记者 吴强华)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土资源部以节约集约为统领,把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的主攻方向,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国土资源部2008年、2010年、2012年先后开展了三次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对全国1500余个各级各类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并逐渐完善了以“土地利用、用地效益、管理绩效”为核心的三大类六中类15项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和《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开发区土地利用向着结构更加合理、程度更加集约、效益更加凸显的方向转变,在引导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专项主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调查,加强矿山企业“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考核,运用经济手段激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专项实施两年来,704家获得专项奖励的矿山企业,通过提高 “三率”增加销售收入近2000亿元。实施的408个示范工程,带动企业投资近500亿元,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提高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盘活了一批资源储量。全国矿山企业整体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预计提高1%~2%。
  三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基地。《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提出了发展绿色矿业的明确要求,确定了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目标。国土资源部启动了首批40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对首批37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进行了公告和授牌。
  四是全面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国土资源部自2010年启动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在全国选择115个县(市)开展了基层试点,评选产生了101个模范县(市),提炼形成了推进资源节约集约的45种好模式和79个好机制。同时,积极推进将节约集约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有效促进了地方各级干部执政理念的转变,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促进了节约集约社会共识的形成。